關于撤銷鄧俊政協黃岡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9年7月4日黃岡市政協五屆32次主席會議通過)
信息來源: 作者: 時間:2019-07-05 瀏覽量:
鄧俊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緩刑兩年。根據政協《章程》和《政協黃岡市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主席會議對違紀違法市政協委員及時作出處理的決定》,決定:撤銷鄧俊政協黃岡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資格。